构成三角形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边的关系
三边关系定理:三角形任意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例如,对于一个三角形的三条边 a、b、c,必须同时满足 a+b>c,a+c>b 以及 b+c>a。这一条件保证了三条线段能够首尾相连围成一个封闭的图形。比如有三条线段长度分别为3、4、5,因为 3+4>5,3+5>4,4+5>3,所以可以构成三角形;而若三条线段长度是1、2、4,由于 1+2<4,不满足三边关系,就不能构成三角形。
三边关系推论:三角形任意两边之差小于第三边。即 ∣a−b∣<c,∣a−c∣<b,∣b−c∣<a 。该推论可由三边关系定理推导得出,与三边关系定理本质上是一致的,在判断能否构成三角形时也经常用到。
角的关系
内角和定理:三角形三个内角的和等于 180∘。例如在△ABC 中,∠A+∠B+∠C=180∘。这是三角形内角的基本性质,利用它可以在已知三角形两个内角的情况下求出第三个内角的度数。
外角性质:
三角形的一个外角等于与它不相邻的两个内角之和。例如在△ABC 中,∠ACD 是∠ACB 的外角,则∠ACD=∠A+∠B(D 为BC 延长线上一点)。
三角形的一个外角大于任何一个与它不相邻的内角。同样在上述例子中,∠ACD>∠A 且∠AC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