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立法权机关是哪些机构
在我国,拥有立法权的机关主要包括以下这些: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拥有国家立法权。
它能够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这部基本法律对民事法律规范进行了系统整合,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了深远影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部分立法权。
它可以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像一些专业性较强、时效性较紧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就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比如,某省为加强当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对当地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措施等作出规定。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综合性基本法规;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区域自治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的单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