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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折旧的方法有哪些加速折旧的方法介绍

发表时间:03-28 栏目: 育儿综合

加速折旧法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提取折旧较多,后期提取较少,使固定资产价值在使用年限内尽早得到补偿的折旧计算方法。

常见的加速折旧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双倍余额递减法 定义及计算公式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即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 = 2÷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年折旧额 = 每个折旧年度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 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 = 年折旧额 ÷ 12 。

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即最后两年每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 预计净残值)÷ 2 。

举例说明 假设企业购入一项固定资产,原价为 100,000 元,预计使用寿命为 5 年,预计净残值为 4,000 元。

首先计算年折旧率 = 2÷5×100% = 40% 。

第一年折旧额 = 100,000×40% = 40,000 元;第一年年末账面净值 = 100,000 - 40,000 = 60,000 元。

第二年折旧额 = 60,000×40% = 24,000 元;第二年年末账面净值 = 60,000 - 24,000 = 36,000 元。

第三年折旧额 = 36,000×40% = 14,400 元;第三年年末账面净值 = 36,000 - 14,400 = 21,600 元。

第四年和第五年每年折旧额 =(21,600 - 4,000)÷ 2 = 8,800 元。

年数总和法 定义及计算公式 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100% ;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 = 年折旧额 ÷ 12 。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 n×(n + 1)÷ 2 (其中 n 为预计使用寿命)。

举例说明 仍以上述固定资产为例,原价 100,000 元,预计使用寿命 5 年,预计净残值 4,000 元。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 5×(5 + 1)÷ 2 = 15 。

第一年折旧率 = 5÷15×100% ≈ 33.33% ,年折旧额 =(100,000 - 4,000)× 33.33% ≈ 32,000 元。

第二年折旧率 = 4÷15×100% ≈ 26.67% ,年折旧额 =(100,000 - 4,000)× 26.67% ≈ 25,600 元。

第三年折旧率 = 3÷15×100% = 20% ,年折旧额 =(100,000 - 4,000)× 20% = 19,200 元。

第四年折旧率 = 2÷15×100% ≈ 13.33% ,年折旧额 =(100,000 - 4,000)× 13.33% ≈ 12,800 元。

第五年折旧率 = 1÷15×100% ≈ 6.67% ,年折旧额 =(100,000 - 4,000)× 6.67% ≈ 6,400 元 。

这些加速折旧方法能够使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多提折旧,符合固定资产在使用初期性能较好、能为企业带来较多经济利益流入,而后期随着磨损等因素经济利益流入逐渐减少的特点,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前期税负,促进企业更新设备和技术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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