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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卫管理制度(范文3篇)

发布日期:2025-04-14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一)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门卫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及所有进出学校的人员和车辆。

三、门卫人员职责

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时开启和关闭校门,确保学校大门在规定时间内处于正常管理状态。

负责对进出学校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的登记、检查和询问。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学校,对来访人员要问清事由,联系被访人,经同意后,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方可入校。

对携带物品进出学校的人员,要严格检查,防止学校财物外流。对可疑物品有权进行盘查,必要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做好信件、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确保邮件无丢失、无损坏。

加强校园巡逻,定时对校园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巡逻时要注意观察校园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

维护校门口的交通秩序,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确保校门口畅通无阻。禁止在校门口摆摊设点、乱停乱放车辆,保障师生出入安全。

熟悉学校的应急预案,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并及时报警或报告学校领导。

四、人员进出管理

本校师生员工凭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出学校。上学期间,学生因特殊原因需离校的,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经门卫核实后方可放行。

外来人员来访时,应先在门卫室电话联系被访人,经同意后,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来访事由、联系电话、进校时间等信息,由门卫通知被访人到校门口迎接,方可进入学校。来访结束后,来访人员应在门卫室登记离校时间。

上级领导、检查团等因公来校,门卫应及时报告学校办公室,按照学校安排引导其进入校园。

五、车辆进出管理

本校教职工车辆应办理校内停车证,凭证进出学校,并按规定位置停放。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的,须经相关部门同意,在门卫室登记车牌号码、进入时间等信息后,方可入校,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如有特殊情况(如接送生病学生等)需进入的,须经门卫同意,并在完成任务后立即离开学校。

进入学校的车辆必须减速慢行,避让师生,不得在校园内鸣笛。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

六、物品进出管理

师生员工携带大件物品或贵重物品离校时,须向门卫说明情况,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经门卫核实后方可放行。

外来人员携带施工工具、材料等物品进入学校,应在门卫室登记,注明物品名称、数量、进校时间等信息。施工结束后,携带物品离校时,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门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严禁任何人员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需携带的,必须提前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入校,并按规定妥善保管和使用。

七、考核与奖惩

学校保卫部门定期对门卫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值班纪律、人员车辆登记、巡逻情况、应急处理等方面。

对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门卫人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门卫管理制度,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门卫人员,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金直至辞退等处理。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二)

一、总则

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是校园安全的重要防线,门卫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坚守岗位,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二、门卫工作纪律

门卫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严禁在值班期间饮酒、打牌、睡觉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保持门卫室及周边环境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在门卫室内吸烟、随地吐痰。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泄露学校内部信息和师生个人信息。

三、人员出入管理

师生出入

师生员工应佩戴校徽、工作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出学校。门卫有权对未佩戴证件的师生进行询问和检查,核实身份后方可放行。

上课期间,师生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离校,教师须向学校主管领导请假,学生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经门卫查验登记后,方可离校。

 

外来人员出入

外来人员来访时,必须先在门卫室门前止步,主动说明来意,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门卫应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与被访人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填写《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来访事由、进校时间等信息,领取临时出入证,由被访人带领或按指定路线进入学校。

来访结束后,外来人员应及时归还临时出入证,在门卫室登记离校时间。对拒绝登记或不配合检查的外来人员,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

 

四、车辆出入管理

本校车辆

本校教职工车辆应办理校园通行证,并按规定悬挂或放置在车辆明显位置。门卫凭校园通行证核实后,予以放行。

教职工车辆应按学校指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影响校园交通秩序。

 

外来车辆

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如公务用车、送货车、急救车等)需进入的,必须提前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经同意后,在门卫室登记车牌号码、司机姓名、联系电话、进入时间、事由等信息,领取临时停车证,按指定路线和地点停放。

外来车辆离开学校时,门卫应检查临时停车证,并登记离校时间。对长时间停放且无人认领的车辆,门卫应及时报告学校保卫部门处理。

 

五、物品出入管理

出校物品

师生员工携带学校公有物品(如教学设备、办公用品等)出校,必须持有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出门条,注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去向等信息,经门卫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

个人携带大件物品或贵重物品出校,门卫有权询问并要求出示相关证明,如购买发票等,经核实后予以放行。

 

入校物品

外来人员携带物品入校,如施工材料、礼品等,门卫应进行检查和登记,注明物品名称、数量、来源、入校时间等信息。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严禁带入校园。

 

六、巡逻与监控

门卫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间隔对校园进行定时巡逻,重点巡查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宿舍等区域,检查门窗是否关闭、水电设施是否正常、有无安全隐患等。

巡逻过程中,门卫人员应认真填写《巡逻记录表》,记录巡逻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如发现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保卫部门。

学校配备有监控设备,门卫人员应熟练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方法,实时关注监控画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巡逻人员前往查看处理。同时,要妥善保管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限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应急处理

门卫人员应熟悉学校各类应急预案,在遇到火灾、地震、暴力袭击等突发事件时,要保持冷静,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发生突发事件时,门卫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如拨打报警电话、通知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组织师生疏散等,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

在应急处理过程中,门卫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协助调查事件原因,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

八、培训与学习

学校保卫部门应定期组织门卫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包括安全知识、应急处置、礼仪规范等方面的培训,提高门卫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门卫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水平。

九、附则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全体师生员工和门卫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三)

一、引言

学校门卫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岗位,承担着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要职责。为规范门卫工作流程,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门卫岗位职责

门卫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开关校门。早上提前到校开启校门,晚上放学后关闭校门,确保师生正常进出学校。

负责对进出学校的人员、车辆进行全方位管控。严格执行验证、登记、检查等手续,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防止未经授权的物品带出学校。

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定时对校园进行巡逻检查,重点关注教学楼、实验室、操场、食堂、宿舍等区域,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如门窗未关、水电设施异常等情况。

接听门卫室电话,及时传达信息给相关人员。对师生和外来人员的咨询和求助,要热情接待,尽力提供帮助。

协助学校做好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如运动会、文艺演出等,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三、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本校师生

师生员工应凭有效证件(工作证、学生证等)进出学校。门卫有权对未出示证件的师生进行询问核实,确认身份后方可放行。

在上课期间,学生如需离校,必须持有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签字的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离校时间和预计返校时间,经门卫登记后,方可离校。

 

外来人员

外来人员来访时,需在门卫室主动说明来访事由,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门卫通过电话与被访人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外来人员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来访事由、进校时间等详细信息,领取临时出入证后,方可进入学校。

对于上级领导、教育部门检查人员等因公来访的,门卫应及时报告学校办公室,按照学校安排引导其进入校园,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来访结束后,外来人员应在门卫室归还临时出入证,登记离校时间。

 

四、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本校车辆

本校教职工车辆应办理校内停车证,并按规定悬挂或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明显位置。门卫凭停车证核实后,予以放行。

教职工车辆应按照学校指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或其他公共区域。

 

外来车辆

外来车辆原则上禁止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如运送物资、工程施工、紧急救援等)需要进入的,必须提前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经批准后,在门卫室登记车牌号码、司机姓名、联系电话、进入事由、预计停留时间等信息,领取临时停车证,按照指定路线和停车地点停放。

外来车辆离开学校时,门卫应检查临时停车证,并登记离校时间。对超时停放的车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五、物品进出管理规定

入校物品

外来人员携带物品进入学校,如快递包裹、办公用品、施工材料等,门卫应进行检查和登记,注明物品名称、数量、来源、入校时间等信息。对于食品类物品,要特别注意检查保质期和卫生状况。

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严禁带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携带,必须提前向学校保卫部门申报,经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入校。

 

出校物品

师生员工携带学校公有物品(如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出校,必须持有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明,注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批准人等信息,经门卫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

个人携带大件物品或贵重物品出校,门卫有权询问并要求出示相关证明(如购买发票、学校证明等),经核实后予以放行。

 

六、门卫工作考核与奖惩

学校保卫部门定期对门卫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人员车辆登记准确性、巡逻工作落实情况、应急处理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

对于工作认真负责、表现优秀的门卫人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如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物质奖励等。

对于违反门卫管理制度、工作失职的门卫人员,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发绩效工资、辞退等处理。如因门卫人员工作失误导致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解释和补充。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安全管理需要,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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