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的内接四边形具有以下重要性质:
性质一:对角互补
即圆内接四边形的任意一组对角之和为180∘。若四边形ABCD内接于圆O,则∠A+∠C=180∘,∠B+∠D=180∘。
证明思路:
以∠A和∠C为例,连接OB、OD。
圆周角的度数等于它所对弧的圆心角度数的一半。∠A所对的弧是BCD⌢ ,设弧BCD⌢ 所对的圆心角为∠BOD,那么∠A=21∠BOD(圆周角定理)。
∠C所对的弧是BAD⌢ ,弧BAD⌢ 所对的圆心角设为∠BOD′,且∠BOD+∠BOD′=360∘(周角定义),∠C=21∠BOD′。
所以∠A+∠C=21(∠BOD+∠BOD′)=21×360∘=180∘。同理可证∠B+∠D=180∘ 。
性质二:外角等于它的内对角
圆内接四边形的一个外角等于它的内对角。比如四边形ABCD内接于圆O,延长AB到E,则∠CBE=∠ADC 。
证明思路:
因为∠ABC+∠CBE=180∘(邻补角定义)。
又因为四边形ABCD是圆内接四边形,根据对角互补性质可知∠ABC+∠ADC=180∘。
所以∠CBE=∠AD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