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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龄前儿童心理健康的标准(3)

发布日期:2010-08-16

具体表现为:

·爱父母,爱老师,爱小朋友。能恰当地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

·对人有礼貌,会用礼貌用语,有同情心,适度怕羞;

·跌跤或受点轻伤都不哭,游戏输了不胡闹;

·不惧怕黑暗和某些形象怪异的小动物。

·不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而提出过分的要求。热爱劳动,爱惜物品;

·喜欢种花和饲养小动物,喜欢听音乐、看图册、唱歌、跳舞、绘画和参加各种智力游戏,并能从中感到快乐;

·能对自己的行为作具体、简单的评价,能分清自己的和他人的东西;

·服从约束,能接受别人的批评和建议;

·与大家在一起时比一个人独处时愉快,能遵守游戏规则和顺序,在玩法上服从大家的意见,懂得同伴的感情和需要,不故意找别人的麻烦,肯帮助其他小朋友,能为小朋友取得成绩而高兴;

·在新环境或不熟悉的人面前 ,不过份的拘束害怕。不向小朋友、客人要东西吃;

·能自己到商店去买一些简单的生活日用品,能在车辆较多的马路旁的人行道上独自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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